但此刻,她不想在忍下去了。
    因為她很清楚,一味的容忍和退讓,并不會給公司帶來利益,也不會提升自己的能力,只會讓自己變得更加軟弱,讓公司陷入險境。
    若此時自己退縮了,不但會丟失好不容易才失而復得的項目,更會讓嚴振海等人認為自己軟弱可欺,沒有領導人的魄力,從而導致自己作為總裁的威嚴徹底坍塌,沒有人會在服從自己的命令。
    如此一來,自己還拿什么來守護公司,保住父母留下的心血基業?
    對蘇婉珺而,此刻的她唯有豪賭一場,沒有退路!
    “好好好,不愧是蘇景山的后代,蘇總的魄力,果然讓人佩服?!?
    此時,嚴振海鼓掌大笑道,“既然蘇總同意對賭,那我們現在就起草對賭協議吧?!?
    對賭協議是商界常見的一種商業協議,是受商業法保護的。
    簡單點講,對賭協議是由一方提出要求,另一方負責完成要求的協議。
    通常而,對賭協議都有嚴格的時間限制,以及特定的商業條件,而接受對賭協議的那一方,必須要在規定的時間內完成協議內容,否則的話,便算對賭失敗。
    當年蘇婉珺的父母,便是依靠對賭協議,在短時間內籌集大量資金,這才有了如今的蘇氏集團。
    而蘇婉珺作為蘇氏集團的繼承人,此刻面對嚴振海的咄咄逼人,她又豈會甘愿認輸?
    很快,在嚴振海的安排下,對賭協議分別發放到每個公司股東的手中。
    嚴振海這樣做的目的很明確,在拉攏其他股東加入協議的同時,給蘇婉珺施加壓力——一旦蘇婉珺對賭失敗,她將再無任何反悔的機會。
    至于對賭協議的內容,則是需要蘇婉珺在七天內解決銀行的貸款,一旦超出時間限制,便算作對賭失敗。
    而失敗的代價,則是需要蘇婉珺交出所有股權,主動辭去總裁的職位,凈身出戶!
    但相同的,若蘇婉珺能在七天內解決銀行的貸款問題,嚴振海等人將要無條件轉讓股權,退出董事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