主要,今天來的人里,有個八十歲的老太太,這著實有些讓警察為難。
“老奶奶,雖然秦建兄妹倆也是你的孫子孫女,但他們的確沒有贍養你們的義務,畢竟你還有兩個兒子兩個女兒,而秦建兄妹倆的父母出意外時,你們也拿了賠償金的,那也算是你兒子兒媳給你掙回來的贍養費了?!?
“那是十六年前了,當時車禍我弟弟和弟媳自己也有部分責任,好像他們騎三輪車闖了紅燈什么的,總之才拿到二十萬的賠償。”
提起十六年前的事情,秦老二頭頭是道。
“二十萬,用了五萬辦葬禮,給秦建交職業學校的學費和生活費一萬,還給了秦建他們的姨媽10萬,我父母也就只剩下四萬了......”
“我們可一分錢都沒有拿過。”
一直坐在旁邊都姨父聽到這里終于出聲。
“警察同志,十六年前我和妻子把秦建兄妹倆帶走,純粹是因為這倆孩子留在秦家連飯都沒的吃,當時才五歲的秦苒甚至餓得到山上摘野果子吃,我們夫妻實在看不下去才把他們領走的,當時秦家村的領導還做了見證......”
程姨父當年在城里的建筑工地打小工,雖然不是他親自去秦家村領的人,但妻子胡素蘭跟他講得很詳細,所以他也非常清楚。
“胡說八道,你們明明拿了十萬塊的?!?
秦老大一口篤定:“這事我們秦家人都知道,那些年我們是沒有親自撫養過秦建兄妹倆,但他們是帶著十萬塊離開秦家的,不要說我們秦家人無情無義......”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