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什么事?您說。”
“前幾天有個港商看中了咱們制衣廠,想承包下來,他開的價格很高,而且也愿意賠償那一筆違約金。你看要不將工廠讓給他?那樣你也拿到了好幾十萬的違約金。”
江夏耐著性子聽完,才道:“不讓,我正想和你說這兩天我公公會帶律師過去和你正式簽合同。
申達制衣廠廠長對江夏道:“小夏同志,你聽我說,咱們有錢不能不賺啊,對不對?五十萬的違約金呢!加上你幫制衣廠清庫存賺的,算是好大一筆數目,你拿著這六七十萬,去哪里都可以再盤下一家制衣廠了。這年頭五十萬可不好賺,我賺了一輩子都沒賺上五十萬呢!”
制衣廠廠長是真心覺得劃算,才會勸江夏。
這平白得的五十萬啊!
江夏:“別說補償五十萬了,一百萬我都不讓,廠長,你可不能將工廠轉讓給對方啊!我正好接了訂單,很快咱們工廠的員工就有活干了。”
溫婉正好來簽到,聽了江夏這話看了她一眼,就拿起筆一筆一劃的慢慢簽上自己的名字。
江夏又買了一家工廠?而且有人看中了她買的工廠,給她多補償五十萬,江夏覺得別人給得低,想要別人補償她一百萬以上?
是這意思嗎?
五十萬是什么概念?
現在的五十萬比現代的五百萬還要值錢!
在鎮上可以買許多套房了!
也不知道是不是又有人想給她送錢。
電話另一頭廠長聽了又覺得不轉讓給對方更好,畢竟轉讓了對方不知道用來干啥,要是不拿來開制衣廠,那廠里幾百個工人是真的失業下崗了。
對方來的時候,因為沒有經江夏同意,他也沒有和對方詳細的說。
廠長和廠里許多員工都處出感情了,尤其是老員工,二十年的感情和家人差不多。
不想他們臨老了丟了工作。
“行,你既然不同意,我推了他。”
江夏:“麻煩您了,我公公這兩天就會過去和你將手續辦好。我問問他和律師什么時候有空,我再告訴你。”
“好。”
掛掉電話后張馥妍問:“怎么了?”
江夏:“沒事,有人看中了那家廠,幸好廠長沒有答應。”
張馥妍:“那廠長還算守信。”
“是。”只是江夏覺得對方既然愿意賠那么多錢的違約金也想拿下制衣廠,應該不會善罷甘休。
江夏拿出電話本撥給律師一個電話,打算和對方約了時間,并將事情說了一下。
就算一筆一劃的寫,兩個字的名字也很快寫完,可是溫婉還是想聽一聽,就佯裝寫錯了,劃掉重新寫。
后面還有等著簽到,等得不耐煩,問溫婉,“你能不能寫快點?”
就兩個字的名字有那么難寫嗎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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