又是徹夜難眠,蘭稚躺在榻上,熄了燈,手里捏著那一截布料,腦子里全是陌生的人臉。
墨青色的衣服。
蘭稚反反復復回想著腦海中所有可能見過的人,唯一令她有印象的相同顏色,除了李嫣身邊,隨身攜帶的王府侍衛,再無旁人。
偏就是這么巧,在侯府門前撞見了她,又偏偏失蹤在與她見面之后,偏偏是投河自盡的手里,攥著一截她侍衛衣衫的布料,這世上根本不會有這么巧的事,唯一的解釋就是阿娘的死,絕非自盡,而是被李嫣下令,為她手下所害。
蘭稚直愣愣地盯著漆黑的房梁,心中無數次涌起想要起身沖進陵都府,直接一紙訴狀將長寧郡主李嫣告上公堂,可這樣的念頭才剛起,就被狠狠地斷掉了。
一截布料,算什么證據?就算證明與王府侍衛接觸過又如何?就算證明人是王府侍衛所害,又怎會牽連到李嫣?
自己不過一介平民,李嫣乃王爺之女,是和親回來的郡主,是能在這陵都城內橫著走的有功之人,是皇親國戚......
蘭稚實難想象自己究竟要站在什么樣的高度,才能去審判這樣一個人......
百姓們說得沒錯,他們這樣身份的人,視人命為草芥,他們想碾死一個人,就像碾死一只蟲蟻一樣簡單。
可要她就這樣罷休嗎?要真的為了活著倘裝無事,假裝不知道阿娘的死是為誰所害?
在李嫣這樣的人眼中,世人皆為螻蟻,從未想過若有朝一日,她腳下的人,不再甘愿做任她踐踏的螻蟻了呢?s