最終,法官當庭宣判,張金柱犯縱火罪,造成重大經濟損失,死刑立即執行,剝奪政治權利終身。
馬榮華判處無期徒刑,剝奪政治權利終身。
法院不支持原告五十萬的民事索賠,直接砍一刀,只支持二十五萬,張金柱五萬,馬榮華二十萬。
“不!我不服!”張金柱突然破防,扯著嗓門咆哮法庭。
幾個獄警將他控制,他大聲喊,“我不服,我要上訴,王鵬,你騙我,你說不讓我賠錢……”
王鵬微微一笑,“我的誠信只對有誠信的人講,不好意思哈。”
張金柱徹底暴怒了,“當初咱倆說好的,我供出馬榮華,你不要我的經濟賠償。”
“老板,別搭理他。”律師摟著王鵬的肩膀走出法庭。
張金柱放火的根本原因,就是為了給兒子留下五萬塊錢,現在又要一把手賠出去,這不是白忙活了嘛。
如果他不賠錢,家屬院的老房子就會被法院拍賣。
馬榮華也覺得賠償過高,第二天也提起了上訴,他不想賠一分錢,寧愿坐一輩子牢,不想賠錢。
十天后,省城中級人民法院開庭。
因為兄弟超市被燒引起的轟動太大,省城和省里高度重視,立案和開庭速度非常快。
二審的結果維持原判,張金柱也沒有了一審時的精氣神,精神一下子頹廢了。
王鵬笑著道,“老張,你不是邀請我去刑場看你槍斃嘛,放心吧,我滿足你的邀請。”
“你不得好死,王鵬,你是個卑鄙無恥的小人……”張金柱一邊罵王鵬,一邊被法警拉出法庭。
“王鵬,我小看了你,你不是正人君子,王成斗不過你。”馬榮華說完,也被法警帶出法庭。
十天后,王鵬得到消息,張金柱被核準死刑,他履行自己的承諾,開車來到刑場。
刑場在東郊一片芳草地上,現在的死刑還是公開執行,允許人民群眾圍觀,不越過警戒線就行。
張金柱被五花大綁,后背背著一個牌子,上面寫道,“縱火犯張金柱”,用紅漆打了一個。
跟他一起上路的還有六個死刑犯,犯的都是殺人、放火、搶劫的重罪。
現場人山人海,王鵬站在人群里,全程目睹執行過程。
砰!一陣槍響過來,張金柱結束了罪惡的一生。
“好呀。”胡晴抱住王鵬的胳膊,“老公,開心嗎?”
“挺開心的,這事兒終于了解啦。”王鵬撓撓頭,跟著擁擠的人群離開刑場。
李明珠非常想看著張金柱死,可惜她害怕嚇到孩子,讓胡晴陪著王鵬。
回到車上,胡晴抱住他的脖子,“老公,明珠姐姐早就默許我給你解決生理需求,你要是不信,就問她嘛。”
“臥槽,你還要臉嗎?”王鵬哭笑不得,“你比她大八歲,你還叫她姐姐。”
“姐不是年齡,而是地位。”胡晴嘿嘿笑道,“咱們說好的,等縱火案結束了就給我,你不能反悔。”
王鵬搖頭,“還沒結束,那二十五萬的賠償還沒給……”
“討厭,我不依,我不依……”胡晴馬上撒嬌,矯揉造作像個小女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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