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記得了,但是林臻記得一進門,他兒子就像皇帝似的,一大堆姑娘就圍了上來。
他摸摸這個,摳摳那個,還都不錯,回頭對林臻說:“林哥,今晚你隨便挑。”
林臻也算見過世面的,認為眼前這些都不算什么。
后來就坐在位置最好的沙發上開始喝酒,看演出。
說實話,那些酒林臻連聽都沒聽過,喝著也不覺得好,可最后結賬的時候......花了三十多萬。
帶走的姑娘們,好處另算。
如果說這樣就算震驚到林臻,那確實震驚了,但是這樣還沒結束,第二天去了個商場。
林臻本來不喜歡逛商場,也不太了解,就知道這個商場里什么品牌的衣服都有,而且都不便宜。
像他這樣的普通人民公仆,進門后基本連問價的資格都沒有。
但是這回不一定,身邊跟著大冤種啊。
他兒子進了門就開始買衣服,不是像小說里那樣,一件衣服動輒幾十萬上百萬,那是小說,作者對金錢也沒有什么概念。
一件白色t恤賣兩萬塊錢,就已經離大譜了。
他兒子一口氣買了一身,花了大幾萬塊。
昨天去夜店那身說有煙味,直接扔了。
要說昨天喝多了沒什么記憶,那買衣服那天林臻是真的被震驚到了。
原來這個世界上,有錢人真的不在乎錢,可能他們手指縫里漏出來點,就足夠一家三口一輩子衣食無憂。
說這么多,林臻就是想表達下不同階層對待金錢的態度是不同的。
曾經讓林臻羨慕的險些犯錯誤的富二代,在如今看來也不過如此。
因為他也變成了真正意義上的有錢人。
但是他沒有飄,也沒有變得猖狂,依舊粗茶淡飯地過日子。
雖然有個喜歡花重金穿鳳袍的老婆,但也無傷大雅。
在自己花不完的前提下,林臻就不準備攢錢,因為沒什么用,有錢人最忌諱的就是攢錢。
所以他特意交代張儷,要提高員工待遇,要讓給我們工作、干活的百姓對工作的地方有歸屬感,這樣他們才會在出事的時候向著你。
林臻毫不夸張地說,如果哪天慕容嫣與張儷翻臉,說要殺張儷。
那全城的打工人第一個不同意,說不定還會造反。
且不說造反是否會成功,但足以看出,老板體恤下屬,給了下屬歸屬感這件事情是有多么重要。
林臻拍了拍張儷那飽滿而富態的肩膀,笑道:“現在是事業的穩定發展階段,所以可以適當提高員工待遇,但不要太過,因為薪水這種東西漲上去就不好再降。京城這邊已經差不多了,日后得空多看看地方上的產業,等開了春,為夫可能要和嫣兒去南邊,到時候我們一起去巡視。”
“好~都聽夫君的~”張儷膩聲答應,靠在林臻懷里。
“走吧,我們回家。”
“回家?妾身回去可以,但夫君還是留在這里這里吧。”
林臻微微一愣:“為什么?”
“你覺得上官夫人會同意你帶閆菲、閆苗回去嗎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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