爸怪媽58
珍妮想來是沒明白林雨桐的潛意思,眨巴著眼睛看過來,“林小姐,你成年了吧?”她指向四爺,“你有了男伴,想來也不應該干涉你爸爸的私生活吧。”
林雨桐像是看傻子一樣看珍妮,這邊還沒說話,帳篷里傳來朱珠的聲音,“有女兒當然有女兒的媽媽,你覺得當著女兒的面勾搭爸爸不過分的話,當著妻子的面勾搭人家的丈夫真的合適嗎?”
妻子?
珍妮朝帳篷看了一眼,然后莫名其妙的看向林博,“你結婚了?”十分遺憾的樣子。
林博真是有苦說不出,“珍妮,我覺得你沒有認真看過海納的資料,要不然也不會有這么的誤會,你這樣對我妻子是極為不尊重的。我希望你能向她道歉。”
珍妮挑眉看向帳篷,“朱……是你的妻子,我是真的不知道。她看起來一點也不像是結了婚的女人……好吧!好吧!我為我剛才的行為表示歉意,但是……結婚了,不代表沒有追求愛情的權力。我喜歡你林……你渾身下都很迷人……我想你也會喜歡我的…………我有這樣的自信。”
她半點都不尷尬,反而對著有婦之夫表白了起來。
林博馬坐立不安起來,他在不大的空間了來回的徘徊,然后猛地轉身惡狠狠的看向珍妮,“我說你是從什么地方冒出來的?你到底從哪里看出我會喜歡你。首先,你的皮膚我不喜歡,我喜歡黃種人,我的伴侶得有個先決條件是跟我屬于同類。你……肯定不是。也永遠都是不了。第二,你從頭到腳,長的沒有一點吸引我的地方。我這一輩子唯一愛的女人是朱珠,到死都不該……”
珍妮愕然的看著林博:“林……你這樣一點都不紳士……”
話還沒說完,朱珠從帳篷里出來了,二話不說,直接拎起來給扔到窩棚外面。
林雨桐只聽到對方呻吟了一聲,不知道嘴里嘀咕了一句什么,然后是雜亂的腳步聲,想來是有人過來攙扶朱珠了。
不管外面是什么動靜,窩棚里卻一下子靜默了下來。這種情況,林雨桐自己都尷尬的要死,更別說四爺了。他已經合筆記本,默默的支起自家晚要用的帳篷。外面的雨越下越大,想出去躲都沒地方躲去。
朱珠目光灼灼的看向林博,林博的視線卻落在朱珠的腰。剛才她抬胳膊將人扔出來,運動服提了來,腰露出了一點點來。作為丈夫,怎么會不清楚自己妻子的腰,她的腰不會纖細的叫人覺得只堪一握,也不會顯得臃腫,是那種一看蘊含著無限力量的腰身。她是個愛美的女人,腰也貼了紋身,時而是一多盛開的牡丹,時而是一只妖嬈的美人蛇,夫妻生活因為這個腰身,添了多少情趣。可是今天自己才發現,她的腰并不是自己想象的那么美,反而極為丑陋,可這丑陋展現在自己面前,他不覺得厭惡,不覺得不喜,只覺得心被狠狠的揪住了,疼的人沒來由的煩躁起來。繼而面色大變,惡狠狠的看向朱珠,“那是什么?怎么回事?你瞞著我什么?”
朱珠一把將衣服拉下來,回身進了帳篷。
林雨桐悄悄鉆回帳篷,跟四爺躺下,兩人誰都沒說話,這時候得識相點,降低存在感是最好的辦法。
林博提了腳的鞋,跟著朱珠進去。帳篷里的光線很暗,邊的帳篷里又住著孩子,他現在連問都沒法問。見朱珠平躺著,睜著眼睛看他,他什么也不說,只手將她翻過去。朱珠不肯,死扒拉著不動。林博伸出手死死的掐住她的胳膊,那么看著他。
朱珠心里抖了一下,她從來不知道這個男人還有這么狠的表情。
兩人對峙了很久,誰都沒有說話。最后還是朱珠妥協了,她掙扎了兩下,身子放軟了。林博這才撒手,朱珠翻了個身,靜靜的趴著。
林博找出手電筒,照在朱珠的腰。為了看的清楚,他粗暴的將她的衣捅去,又把褲子給拉了下來。一條橫在腰的猙獰的疤痕這么露了出來。他伸出手,放在疤痕一遍一遍的撫摸,朱珠偏著頭看他,眼神有些復雜。林博質問的看她,那眼神似乎是在問,這是怎么來的,你到底瞞著我多少事。你到底把我當做是什么。
朱珠扭過臉,在黑夜里誰也看不見的角落了笑了一下。自己為什么一直在掩飾呢?究竟怕的是什么呢?她其實也是不明白自己的。這個男人,自己曾經瘋狂的迷戀過,那種迷戀幾乎成了一種執念。自己擁有了他,可他有多少是因為孩子,有多少是因為自己,這個誰說的清楚呢?那么自己呢?還像是以前一樣嗎?她想是的,到了這把年紀再談愛情覺得很矯情,但如果這不是愛情又是什么呢?m.biqikμ.nět
兩人誰也沒說話,一個躺著,一個坐著。誰也不知道對方心里想的是什么。
第二天林雨桐起來的時候,已經不見朱珠和林博了。她撩開帳篷問已經收拾好的四爺,“……去哪了?”
四爺搖頭,“我起來的時候沒見人了。”
林雨桐朝外看了一眼,有點擔心,“不會進了林子吧?”
朱珠確實是帶著林博進了森林了,她在叢林里如魚得水,走了兩個小時,停在一處小水潭附近,這才扭臉看向已經氣喘吁吁的林博,“你不是想知道疤痕是怎么來的嗎?”
林博不說話,只看著她。
朱珠也不在意,整個人身都充斥著低氣壓,“走私!我干的是走私!”
“什么?”林博一時之間沒有明白她的意思。
朱珠呵呵笑了起來,“不可思議吧。原始資金的積累,誰都不會太干凈,但是像我一樣走私的,還是罕見的,是不是?”
林博沒有說話,沉默了許久,才低聲道:“我想聽你的過往,完完全全的過往。”
“過往?”朱珠呵呵一笑,“你知道嗎?我常想,人這一輩子到底有幾個終點。在人生的某一刻,不同的選擇會有不同的人生道路。我常想,要是那天沒遇見你我會是什么人?像爸爸說的,在本省找一家還算過的去的師范大學,完學之后去學校給孩子教一教一加一等于二。然后找個工作穩定人品正直的丈夫,他可能是老師,可能是醫生,可能是個小公務員。兩人按部班的結婚,然后生個健康的孩子,一起撫養孩子長大,最后慢慢變老,沒有刻苦銘心的愛情,但卻踏實自在。又或者,在知道懷孕的那一刻,果斷的回國,拿掉孩子,回家跟爸爸認個錯。不管是在國內繼續求學還是去國外重新開始,這種情況下……我可能成為白領金領,也可能干脆繼承家里的養豬場,然后找個還算老實本分的男人結婚或者干脆單身到老,那種情況下……我也可能悼念自己逝去的不知道是不是愛情的愛情。可是沒有如果,我選擇了生下孩子……可是孩子……你在美國待過,你應該知道,美國的法律是那么操蛋,它不管是你有沒有無奈,只要他們認為父母不能承擔撫養孩子的能力,那么對不起,孩子的監護權將被剝奪。你知道這是什么意思吧。那時候,差一點點,只差一點點,我被剝奪撫養權,孩子會被送到福利機構,在她成年之前我不得出現在她身邊。對于他們來說,這是理所當然的。有些家庭父母去世或是父母被剝奪撫養權,同父同母所生的孩子都會被分開……嫡親的兄弟姐妹轉眼成了陌生人。他們永遠也無法理解國人這種親緣血脈之間的感情。孩子小我沒辦法工作,朋友的幫助慢慢的變成了杯水車薪……我又找不到你,我能怎么辦?我只得向家里求助。爸爸來了……我希望能借一筆錢,夠我將桐桐撫養到幼兒園的年紀,然后我有空出去賺錢了。真的……怎么賺錢我都想好了……可是孩子還是爸爸帶回去了。我能怎么辦?找不到你,孩子又沒能力留在身邊,你知道那時候我開始恨你嗎?我是真的恨你了……可是恨你有什么用呢?只能說明我無能罷了。孩子是我的,她是我唯一的念想,為了她我什么都愿意干。在酒吧的時候,偶爾聽到領個醉漢說話,說是膽大的人在非洲是能撿到黃金的。呵呵呵……不是非洲嗎?刀山火海我都敢闖。于是,帶著只夠去,肯定是買不了回來的車票的錢,連同一個裝著一身換洗衣服的雙肩包,離開了美國……”
“都說這里能撿到黃金……可是到了才知道,這里到處都是戰亂、難民、還有暴力……艾滋……到這里的時候,身剩下十二美刀……一個膚色不同的人,還是一個女人,你知道這意味著什么嗎?整整一個月的時間,我都無所適從。十二美元轉眼被一個七八歲大的孩子給搶了。身無分,沒有落腳的地方,沒有錢買飯吃。還得應付時不時想湊來占便宜的男人。饑寒交迫的滋味,在那些雨夜里我不知道經歷過多少。有個詞叫露宿街頭,到了那些真正亂的地方你知道了,能露宿街頭也是一種福氣。可是我這樣的人要真是流落街頭,那真只有死路一條。那么長的時間里,我怎么活下來的。靠著路邊半野生的水果,芒果、香蕉、木瓜、榴蓮、從地撿的落下來的,撿到什么吃什么,一直吃到我吐。那天晚下雨,雨像是昨天晚一樣大,我縮在幾個大樹的下面但還是淋到了,我自己清晰的感覺的到,我在發燒,燒的人整個都迷糊起來了。我聽到有腳步聲靠近,那是幾個男人的聲音,我想我還是被人給盯了……我得離開那里……”
林博聽著,雙拳都握起來了。他連呼吸都放輕了。
朱珠像是沉到了某種回憶里,“可那時候我是一點都動不了,掙了半天,我才挪到樹背后藏了起來。那幾個人靠近了,他們說的話我還不能玩去哪聽懂,但有幾個詞匯卻懂了,他們說賣……首領……妓女……好價錢……均分……他們想把我賣到一處首領處做妓女……我知道,我要是再不反抗,大概真得死在這里了。那時候我想家了,想爸爸,想哥哥嫂子,想侄兒,更想我的桐桐……還有你……我不能死在那里,我得活下去,不是他們死是我死……我沒有選擇……”
“我抓了石頭狠狠的砸在自己的腿身任何容易感到疼痛的地方,我必須清醒著……然后那三個男人來了……是的!是三個男人,黑壯的男人……我沒有留手,用石頭砸在領頭的那個男人的頭,然后撲過去,不計后果的砸……使勁的砸……等我清醒過來,那個被我砸的男人已經面目模糊,沒氣了。剩下的兩個男人大概是被我這不要命的樣子嚇跑了,總之沒見到人。那時候我怕極了……因為我殺人了!殺人是要償命的!我不敢在有人的地方呆了,要是有人知道我殺人了,殺的還是他們自己的同胞,我想我真會死無葬身之地的。”
說著,她的眼神投到遠處的森林深處,“我避開人群,唯一能躲的地方只有這樣的叢林里。這里面各種帶著毒的蛇蟲鼠蟻,各種猛獸。我在叢林里整整過了兩個月。還真是大難不死必有后福,我活下來了,在一次偶然的機會下,還救下了在叢林里被野豬攻擊的一個土著小伙子。不管世道怎么亂,都是一樣有好人有壞人,我遇到的壞人多了,也許真是霉運到頭了,我時來運轉,跟著這個小伙子去了他們的部落。那個部落不大,只有七十八個人,還有一半是老弱婦孺。他們所謂的耕種,都是半放養,糧食瓜果算得是半野生的。他們根本不熱衷于種植,更喜歡在叢林里覓食。他們的主要經濟來源是什么?在哪里呆了半個月我才知道,他們根本不管什么保護動物不保護動物,對他們來說,只有獵物。他們狩獵,然后將珍貴的毛皮賣給外面的商人。你知道的土著人跟外面做生意一向秉承著以物易物的原則,用這些東西換卻布匹食鹽這樣的物資,真不知道那些年他們虧了多少。我從里面看到了利益,慢慢的出面替部落里的人出面交易。盡管我每次給他們更多的東西,可這間的差價算下來還是暴利。到了這時候,我才相信,他們說的這里遍地是黃金說的是真的。慢慢的,生意越做越大,錢也越來越多,但隨之而來的危險也接踵而至。能為了什么,不是我觸碰了別人的奶酪嗎?一次交易的時候,對方動手了,不光要強搶,還要我的命。你看到的刀疤,是那次留下的。差點死了,是韓新救了我。韓新十幾歲被一個圓房表叔帶到了香江,可他那表叔股票全被套牢了,百萬富翁轉眼成了窮光蛋。聽說非洲有鉆石,狂熱的找鉆石來了。可是一踏這片土地,那點買了房子買了車子花了路費之后剩下的錢全被搶了。他不肯罷休死扒拉著對方不放,被那些人一槍給打死了。剩下韓新還是個沒成年的孩子。那些年把韓新留下來了,平時打雜,以欺負他為樂,但他還是活了下來。直到我被砍了,臨了的時候我說的是國話。你不會知道,在那樣的環境下,聽到有人用國話喊了一聲大姐的時候那種心情。我那時候想,我哪怕是死了,也有人知道我是誰,她會將我的骨灰帶回家,他會給家里我的消息。那樣……等到桐桐大了,也知道我不是因為不要她而失蹤了,她也是有媽媽的。她的媽媽很愛她……可是韓新沒看著我死,他的手指是為了幫我擋第二刀而被削掉的。兩個怕死在異鄉被人扔進臭水溝的人臨死一搏……老天有眼,韓新活了,他拖著我躲進了叢林,用從土著人那里學來的微薄的土方子給我把傷給治好了。傷疤猙獰,是因為縫傷口的針是土著居民用的魚骨針……傷口差不多長住我能動以后,我連回了美國……他是個沒身份的人,我花錢從當地政府勢力買了相關的合法證件,才帶著他順利的回了美國……到了美國,在醫院里躺了半年,我才算是真的活過來了。剩下的……都能查到了。用這部分錢,創立了棲凰……我是死過一次的人了……人活過來了,我想肆意的為自己活一次。臨死對你的執念我都沒放下,那我處心積慮的爭取一次又怎么樣?”
她說著,笑了,“害怕嗎?”
林博看著她,“怕什么?”
“殺人!被殺!”朱珠眼里的陰霾一閃而過,“這疤痕,是那段我不敢叫任何人知道的過往。誰也沒說過!除了韓新,再沒有別人,是田天她們也并不知道詳情。”她伸出雙手放在林博的眼前,“看見了吧?面還沾著鮮血。”說完,她有些釋然,“你從小家境優越,跟你相處時間短暫,也知道你是個什么性子的人。知道我的這些過往,你還有膽子跟我這樣的女人在一起嗎?只怕這雙手放在你身,你都會顫栗厭惡。這大概是原因吧。或許是,也或許不是,我自己的想法我自己都不是很清楚。總之,不是光彩的事我不想提,在意我的人會心疼我,我在意的人會因此疏遠我。在咱們國家,安全程度到了一定程度,要是身邊有個殺人犯……我不敢想……會怎么樣……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