網友們的情緒,一下子就沸騰了。
“臥槽!”
“我裂開了,合著十四周歲以下,殺人都不用償命?”
“何止,十四歲以下不用負擔刑事責任,你知道意味著什么嗎?”
“太離譜了,法律怎么能這個樣子。”
“惡魔有時候真的不分年齡。”
“我們家這邊去年也發生過這樣的案子,最后好像連民事賠償都沒有。”
“說實話,這要是我的孩子遇到這樣的情況,我殺人全家的心思都有了。”
“肯定啊,換做是誰都沒辦法接受的。”
“太可憐了。”
“才十三歲的孩子......”
如果的網絡上,雖然也有一些圣母婊,但更多人的三觀還是正確的。
受害者有罪論這種論調,這時候是沒有的。
而隨著網絡上的討論愈演愈烈。
漸漸的,國家相關部門也注意到了這件事。
很快。
最高法那邊出來解釋了這件事。
按照最高法的說法,根據江北省政法委的請求,他們經過研究決定,對那幾個犯罪嫌疑人進行追訴。s