寫《媚公卿》后,不時看到有讀者留說,女主的一些行為,高調得顯得做作,如當眾彈琴什么的。
不知為什么,我一眼看到這些評論,竟涌出一種悲哀。感覺便像明清時,女人們纏小腳纏慣了,便把天足的女子當成丑怪。
真的,真是這種感覺。
當然,我在網絡小說中混了這么多年,自是知道這種觀點從何而來。也知道有這種觀點的人,絕對不是少數。
在這里,我只想說一句,大伙不能因為女頻流行低調,便把低調為人,做為每個時代的準則。至少,魏晉不是!至少,千古絕唱的魏晉風流中,不提倡。
想當年,謝安隱居時,之所以在士林中有那么大的名聲,最主要的一次表現是,他與眾人泛舟游湖,遇到大風浪時,他不但處變不驚,還談笑風生地要求繼續前往。還有竹林七賢的某人,他成為名士,最主要的一個行為便是當眾裸體。。。。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