庾世明:“可法令剛出來時,你不也反對嗎?”
“我是反對,但使君既然已經(jīng)頒布,身為郡守,我便只得遵守,”就是現(xiàn)在,趙銘也不認同這條法令,可不認同,不代表就要立即改。
他認為現(xiàn)在修改法令帶來的后果比執(zhí)行法令的后果要更嚴重。
而且,修改后的法令也不得他的心,他兩條都不贊同。
趙銘又將信看了一遍,最后壓下信,咬咬牙道:“我明日啟程去洛陽,此事我要和使君面談。”
庾世明一聽,眼睛一亮,立即道:“我與你同去。”
“我若走了,陳縣這邊就交給你,你跟我去做什么?”
“我去看一看洛陽成什么樣了,至于陳縣大可以交給陳四娘,她現(xiàn)在能干得很,你又定了章程,循例即可。”
“有例可循還好,就怕無例可循,”趙銘道:“陳四娘心雖細,但沒有急智,現(xiàn)在趙駒又去荊州那頭剿匪,陳縣必須得留個沉穩(wěn)之人坐鎮(zhèn),你就很合適。”
庾世明是趙銘的朋友,他坐鎮(zhèn)陳縣之后就兩顧茅廬把人請出山來給他做副手了,上次趙含章回來見到他,還想把人拐去洛陽呢。
但趙含章一來不喜喝酒,二來又恰逢節(jié)儉之時,庾世明雖然對去洛陽很心動,最后還是選擇留在了陳縣。
在這里,雖然常受趙銘的譏諷,可好吃好喝,日子還是好過的。
見庾世明悶悶不樂,趙銘就道:“我只去幾日,很快就回來了。”
如果他不能去洛陽,趙銘何時回來關(guān)他什么事呢?
不,還是有關(guān)的,庾世明道:“你可以多留一段時間。”
老虎不在了,他也可以逍遙自在些,幾天怎么夠呢,最好是十幾天,二十幾天。
趙銘瞥了他一眼,將信收起來,“一切依照法令行事,世明,我是個寬容的人,但趙刺史不是,她喜歡一切遵照法令行事,若是犯事,我的面子也不管用的。”
“你這話一開頭就虛假得很,你往外打聽打聽,你趙子念什么時候能和寬容二字搭上邊?”
趙銘不搭理他,開始寫這幾天的工作安排。
庾世明在一旁喝酒看他寫,看了一會兒后問道:“你見到趙刺史要說什么呢?其實她此法可以降低高官士族的怨氣,除了朝令夕改這一弊端外,我實在想不出來還有什么弊端。”
趙銘筆尖一頓,道:“既要優(yōu)待高官士族,何必摳摳搜搜?直接恢復舊制,取消今年年初新頒布的賦稅法令就是了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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