凌云之沒在醫院住著,詢問過醫生,得知她胎像很穩后,她就出院回了沈公館,她迫不及待的要把這個好消息告知沈知章。
沈家已亂成一鍋粥,一早大衛委托的律師就拿著合同登門要違約金,合同上白紙黑字寫的清清楚楚,若不能按時交貨,需賠付十倍違約金。
紡織廠都燒沒了,沈家哪有錢賠,沈知章出面跟律師交涉,希望對方能體諒紡織廠遭受意外,寬容些時日,律師是洋人雇的,不講情面,油鹽不進,不管沈知章打什么牌,他就一句話,賠違約金。
“紡織廠都沒了,我們哪有錢賠,這合同也不是我們簽的,誰簽的你找誰賠去。”大夫人索性賴起了賬。
律師什么人沒見過,聞,又拿出一份委托書,正是紡織廠的所有人沈寶先,委托凌云之代簽合同的委托書,不僅有沈寶先的簽字,還有他的章。
“這不是我簽的,是凌云之偽造的,你找她賠錢去,她有錢,我們真沒錢。”看到委托書,沈寶先也耍起了賴。
律師嚴肅的道:“賴賬沒有任何意義,委托書和合同都具有法律效力,你們不賠錢,洋人就會起訴,告上法庭,你們還是要賠。”
又提醒他們:“大衛即將成為軍政府的洋人顧問,我勸你們還是不要得罪他的好。”
沈家眾人臉色更白了。
洋人他們就得罪不起了,洋人顧問他們更得罪不起。
老夫人昨夜急火攻心昏厥,醒來后就中風了,現在還躺在床上起不來,沈家像一下子失去了主心骨,誰都不知道怎么辦。
律師幫他們想了個辦法:“你們要是沒錢,可以拿紡織廠抵債,那塊地皮還是值點錢的。”
“絕對不行。”沈寶先第一個反對,紡織廠已經沒了,再把地皮抵出去,他們就連翻身的機會都沒了。
沈知章也蹙眉,他正要說話,凌云之進來了。
“你找她,她有錢,我們家娶她的時候給了幾十萬聘禮。”一看見她,大夫人就把賬甩出去。
凌云之腳步一頓,旋即嗤道:“我也沒錢,那批布的原材料,大衛給的定金不夠,剩下的都是我填補的,已經被一把火燒光了。”
這話半真半假,她填是填了一部分,并沒填完,她手里還有錢,可也不足以支付違約金,就是足以支付,她也不會再填錢,她還有孩子要養呢。
摸了摸肚子,凌云之又道:“紡織廠燒了,家里也沒錢再蓋新廠子,更沒錢采購新設備,地皮留著也沒用,抵出去就是了。”
她說的輕巧,那可是沈家祖輩的積業。
沈知章呵斥:“休要胡說,地皮不可能抵出去。”
大夫人也罵她沒良心。
沈寶先更是怨她:“合同是你簽的,出了事就得你負責,你把聘禮拿出來抵債!”
凌云之搖頭:“我也沒有多少錢,不夠賠的,不然就把沈公館賣了。”
律師是同胞,也同情他們,說道:“你們愿意拿沈公館抵債的話,我也可以幫忙協商。”
“把家抵出去我們住哪兒,全家老少住大街嗎。”大夫人也不同意。
凌云之道:“下人都解雇了,姨太太都打發了,二房分出去,只剩我們大房也沒多少人,我可以出錢再買一個小點的房子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