聽到林凡的話,林書涵微微皺眉,下意識的詢問道。
“小凡,那田螺的生意怎么辦?我們不做了嗎?”
如今他們每天都能收到至少一千多斤的田螺,賣出去光純利就有一千多塊。
沒想到這么賺錢的生意,林凡居然還不打算長久地做,他到底想干什么?
林凡看向大姐,微笑道:“爸媽,大姐,姐夫,你們肯定覺得田螺這生意好做,賺錢輕松。”
“短時間看確實如此,但是這種沒有技術含量的生意,我們能做別人也能做,只終究包不住火,現在沒人知道我們在往外售賣田螺。將來有一天一旦消息泄露,會有無數人跟我們一樣去其他地方收購田螺,然后賣到零食加工廠。”
“這是沒有本錢,一本萬利的買賣,臨時加工廠那邊收的田螺越來越多就會壓價,久而久之就沒什么利潤了,所以這條路注定不能長久。”
“不論是采野蘑菇還是麥田螺都有一個問題,那就是做這種事太簡單了,我們可以做別人也能做,但市場的份額是有限的,一旦競爭的人多了,我們就會被擠出擂臺,所以我們要想長久地靠某一樣生意賺錢,那就必須做別人做不來的。”
林凡已經盡量解釋得比較簡單了。
好在一家人雖然都沒怎么上過學,是地道的鄉下人,但這些日子跟著林凡長了些見識,倒也大概能理解他的意思。
“而我打算做的這種昂貴的皮草,不僅僅要懂得服裝的設計,還要懂得營銷的套路,制造噱頭,把它打造成類似于奢侈品一樣的存在,這可不是個人就能做的。”
“只要做成了很難有人替代我們,這才是真正長久的能賺錢的生意!”
其實林凡還有一個理由沒有說。
那就是田螺的生意雖然好,但它的上限也很低。
你一天收個一千多斤能賺一千多塊,但你一天收一萬斤,臨時加工廠家未必能吃得下,也就是說干這個生意頂天了,掙個兩三千塊錢已經是極限了,想做得更大不可能。
可林凡有自己的野心,憑借著上輩子積累的經驗,上億的生意他都能經手,幾千塊錢在他看來連起步都算不上。
而他上面所說的要打造屬于他們林家的奢侈品皮草大衣。所需要涉及的各種技巧,比如衣物的設計,營銷的套路等等,這些他都懂。
況且他也能順利預測,未來幾十年,時代的審美的變化。
也就是說他們推出的衣物,除了質量各方面,哪怕在流行時尚的方向,也永遠處于這個時代的最前沿,怎么可能沒有市場?
有市場就不怕賣不出去,這些天然的優勢,林凡自然是要好好利用。
“對于田螺的生意,我們自然還是要接著做的,不過要未雨綢繆提前為其他生意做好準備,以后田螺的生意做不下去了,隨時準備做其他的。”
一家人都沉默了。
他們再仔細琢磨林凡的話。
很快,張偉豪第一個開口了。
“小凡,你是真正有大本事的,說這些話我們也聽不懂,但我們相信你的判斷,你說怎么干我們就怎么干!”
“偉豪說得對,小三,你拿主意就行!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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