朱皇帝給不了你的,我給
滕縣縣衙。
知縣李義放下文書,端起茶碗,微微抬頭瞥了一眼臺下的典史黃琳,沉聲說:“你在元廷時,曾做過吏員吧?”
黃琳面色如常,鎮(zhèn)定地回:“回縣尊,小子在元廷時只做了三年吏員?!?
李義吹了一口茶湯:“你應(yīng)該知道,新朝與舊朝大不同。元時,以吏治國。而我大明朝,則以儒治國!”
黃琳微微點頭。
沒錯,元朝雖然也出過幾本法律,嚷嚷著以儒治國,但實際執(zhí)行上,全是“以吏治國”,大量行政、司法、公文、刑法等等,不是由當官的來辦,而是由胥吏操辦。
元朝統(tǒng)治者的治國思路和放羊是一個思路:
羊在圈里跑不掉,該薅羊毛就薅羊毛,死幾只不要緊,只要羊群別起哄把羊圈給沖垮了就行。
什么官,什么吏,管他呢,我的羊毛夠數(shù),羊圈還在,那就隨你們折騰。
元代法令極是繁冗,公文條例極為瑣細,掌印正官想要看明白,估計得翻看個一兩年。
可元朝的掌印正官啥人,蒙古人,四等民之中
朱皇帝給不了你的,我給
曹俗無奈,自己也不想出賣黃琳,但封口費被金大車搜出來了,自己一個個小小書吏,怎么解釋三百貫錢的來歷?
如果不交代,金大車就威脅以監(jiān)守自盜定罪。
一旦坐實這個罪名,就得把右小臂膊上叫出來,刻上“錢糧物”三個字,刺字疼點可以抗,可三百貫足夠自己腦袋砍五次了!
小命都要不保了,誰還在乎你是誰,咬一個是一個,下去的時候還有個作伴的……
“縣尊,此人貪婪狡詐,誣陷于我!”
黃琳連忙辯解。
李義看著黃琳,冷冷地說:“事已至此,你還是不承認,主簿何在!”
主簿孫昂走了過來,身后四個皂吏,抬著兩口箱子,然后嘩啦打開,銅錢、白銀、字畫、古董、地契、田契…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