司染本來只想睡三個小時,結果起來時已經是第二天早上了。
她是被警方的電話叫醒的。
“司小姐,關于犯罪嫌疑人我們已經抓獲,您看您有沒有空來我們這邊的警局一趟?”對面的警察聲音帶著一絲恭敬。
其實關于偷狗這件事,可大可小。
可現在他們要在各種細節里找線索,那意思是勢必要把犯罪嫌疑人送進監獄,處理結果一定要受害者滿意。
因此司染跟宋枝告別后,驅車來到警局時大家對她都十分客氣。
“司小姐,付宵已經供認不諱,他的意思是說司念在手機上跟他發消息訴苦,原本是想報復你但一直沒機會,意外得知支付寶在狗狗學校寄宿,便起了歹意,想替司念教訓你。”
意外得知?
又是一模一樣的借口。
司染忍不住冷笑,接著詢問道:“那司念呢?”
警察猶豫了一下開口:“我們恢復了二人的聊天記錄,司念的教唆行為十分隱晦,如果追究法律責任。。。。。。可能不大行。”
警察沒說的是,司染可以提起法律訴訟,但司念的行為的確不構成犯法,即便最后官司輸了,也僅僅只是賠錢這么簡單。
對于司家來說,那點錢只是無關痛癢。
司染自然也知道。
“我知道了,我會追究付宵的法律責任,但我也會向法院起訴司念。”
她一早就清楚這件事肯定是司念在其中挑撥,這種情況警方頂多教育關兩天就能把人放出來。
但她并不打算就此放過司念。
就算添堵,她也要堵到司念的嗓子眼里。
果然,警察點頭:“這是您的權益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