程富和蕭策趕到了現場。
地點位于城鄉接合部。
作案車輛經過受害者龐永鑾辨認,確認就是飛車黨成員座駕的其中一輛。
嫌疑人是個二十歲出頭的年輕人,平時就在這一帶晃悠,屬于不折不扣的街溜子。
被兩個警察摁在地上,不僅不承認,還一個勁喊冤。
“警察叔叔,你們冤枉我了,這車不是我的,是我撿的。”
蕭策一巴掌扇在他腦袋上,瞪眼暴喝:“你扯犢子呢?大幾千塊的東西,我怎么撿不到?”
“真是我撿的,不騙你們。”
街溜子急忙解釋:“我從網吧出來,想找個小賣部買包煙,路過一個胡同巷,發現這輛摩托車插著鑰匙,就騎走了。”
“偷車是吧?”程富眼神一瞇。
街溜子低著頭支支吾吾道:“不能算偷吧?不僅沒上鎖還插著鑰匙,不就是讓人騎的嗎,我不騎別人也會騎走。”
蕭策當即反駁:“誰家摩托車不上鎖還不拔鑰匙?除非想故意被人偷。”
“所以你不用在這狡辯了,這輛車就是你的,你就是搶劫案的兇手!”
街溜子急忙大喊:“不是,我沒搶劫啊!真的冤枉啊!”
蕭策反問:“你沒搶劫,那么事發時間你的不在場證明呢?”
街溜子語塞:“我。。。。。。我一個人在家睡覺,是沒人能給我證明,但是也不能證明就是我干的啊!”
“好了,別說了,你的解釋蒼白無力,就是最好的證明。”
蕭策吩咐警員:“把他帶回去,嚴加審訊!”
街溜子被押上警車,在一片哭喊聲中呼嘯而去。
程富質疑道:“我覺得兇手應該不是他,他根本沒有飛車黨那種魄力,而且與兇手畫像不符。”
蕭策冷哼一聲:“你覺得不是,那誰是?閆少嗎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