年二十七的時候,水塘的魚已經撈完了,剩下的一些小魚雜七雜八的東西。
陳忠和媳婦,帶著魚上街上賣魚去。
盼盼也跟上,說是想幫忙。
盼盼跟上后,其他哥哥也想幫忙。
甚至連冬年也跟了過來。
當然,陳忠他們之所以帶上冬年,也是有自己的目的的。
他們希望冬年來,是想著街上的人多,沒準有認識冬年的人發現他,這樣還能認領回去。
這幾天的相處下來,冬年是記憶也沒恢復,派出所那邊也沒消息。
馬上都過年了,陳忠也擔心這孩子要在家里這么一直養著。
他倒也不是怕養這么個大孩子,畢竟冬年雖然沒記憶,這年紀也早就是家里的勞動力了,說養,也不過是多口飯,還能幫忙干家務。
最主要的原因是他也是做父母的,他能明白父母如果孩子不見了,該是有多么的著急。
新年將至,即便是一大早出門,這街道上也已經熱鬧起來了。
他們四周找了兩個位置,負責放盆筐擺攤賣魚。
陳忠一個攤,劉月一個攤,各自帶了幾個小孩。
不過這次他們沒有帶砧板和菜刀,大過年的忙,大家也不可能買了就回去吃的。
將魚啊田螺放下,都還沒擺好攤呢,就有人上前詢問魚怎么賣了?
劉月說了各種魚的價格,還告訴顧客,“買得多會便宜點。”
魚都是生龍活虎的,就算拿回家,都還能養養,十分方便。
那人見狀,要了兩條魚。
隨后,陸陸續續的人來了。
盼盼跟在爸爸身邊,看著有人經過,就大聲吆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