說完,他提了提手里的大袋小待,畢竟提久了,有些吃力。
見此,我也不繼續多說了,點頭應下后便和他道別了。
回到公寓,田甜依舊抱著手機一臉癡笑,聽到動靜,她朝著我看了過來,道,“去買什么了,怎么去那么久?我還以為你不打算管我了呢。”
我將買回來的東西送到廚房,回到客廳倒了杯水,看著她道,“路上遇到個朋友,多聊了幾句。”
“朋友?我認識嗎?”她像個好奇寶寶仰頭看著我道。
“不認識,不過他也住在你們小區,好像是在65棟那邊的。”隨口回了她一句,我回了廚房準備做飯。
田甜歪頭,倒是來了興致,“65棟?你什么朋友啊,我怎么不認識?富二代嗎?”
我搖頭,先把飯煮上,隨口道,“就普通人,剛認識不久的。”
她一瘸一拐的來到廚房外,手里拿了個橙子剝皮道,“普通人?怕不是吧,65棟那邊是聯排別墅,這里是市中心,寸土寸金的地方,能住的聯排別墅,也不算是普通人了。”
我淘米的動作微微一頓,方一寸住的地方是聯排別墅?回想起他的話,似乎是剛搬來的,也就是說他最近才定下的房子。
出于本能,我又想起了之前昏迷時他帶我去的地方,那別墅奢侈華貴,沈知城也說過,絕對不是普通人能住上的別墅。
方一寸之前去澳門出賣身體是為了賺錢,而且剛才看他母親的衣著和行舉止也不像是富太太的做派,種種跡象表面方一寸不是什么富二代,也不是有錢人。
那只能說明,他這房子應該是他那位朋友資助的,什么樣的朋友,會那么大方?幫朋友的朋友,還贈千萬房子?而且,似乎他們認識的時間也不長,否則方一寸之前也不會為了錢去出賣自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