好看的人,很難讓人忽略,他靠在一輛白色跑車邊,神色冷冽卻又格外妖孽的看著我,手指尖的煙蒂在灰白的傍晚,忽明忽暗,像是從地獄里爬出來索命的冥火,無聲但恐怖。
我心中早有準備,知道他遲早會找到我的,所以,看見他,我沒有驚慌,甚至沒有半點恐懼。
路格不想辦法讓我去邊境,我知,遲早狄煜也會找上來,所以,我從來不急。
“宋宋,好久不見。”不遠處的妖孽隨手丟了指尖的煙蒂,勾唇遠遠看著我開口。
好久不見!
這個詞最近有好多人和我說,每個人的語氣不同,心境也自然不同,可唯獨這詞從他口中說出來,讓我沒由來的不喜。
很久嗎?
似乎也沒有很久,不過半月而已,怎么就很久了。
看著他,我開口,聲音算不上冷,也算不上溫和,“你來得比我想象中要快許多。”
他聞,嘴角上揚,笑得讓人有些炫目,“這么說,你也很想我?”
呵!
確實是很想,想他馬上死,想他千刀萬剮,想他碎尸萬段。
我笑,不語。
開還是難以掩飾眸子里的諷刺。
他蹙眉,有些不悅,站直了身子走到我面前,大手揉了揉我的臉,眉心微微蹙著道,“別用這種眼神看我,你知道,我不喜歡。”
“啪!”打掉他的手,我開口,“想要我做什么?”
他都找來了,自然不會只是和我在這里廢話。
他微微蹙眉,抿了抿唇,但倒也直白,道,“聽說你和沈知城那小白臉住一起,乖,聽話,去收拾收拾東西,跟我走。”
我甚至沒問他去哪,直接轉身上去了沈知城的房子,其實也沒什么東西可收拾的,只是那日看了那本《鳩摩羅什傳》還沒看完,索性拿著,打發時間。
沈知城還沒回來,我給他留了字條,望他不要擔心。
說是收拾,說來可笑,我什么都沒有,連換洗的衣服都沒有,這幾日穿的都是沈知城之前臨時給我準備的衣服。
下樓時,狄煜見我手里只拿著一本書,微微挑眉,“都收拾好了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