既已收集夠九十九種藥引,云琛便迫不及待地拉著炎朗回泰川城。
此城虎威軍駐扎不多,但也有一處作為臨時指揮所的小院子,云琛有時會歇在這里。
她卷起袖子,毫不在意地露著胳膊上被靈鹿咬出的一大塊青紫,在后院擺好一桌吃食,說要為炎朗尋夠藥引慶祝一場。
云琛給炎朗倒上八分果子釀,又給自己倒上滿滿一海碗烈酒,“咣當”與他碰杯,然后端起酒碗一飲而盡。
炎朗瞧了眼她興高采烈、眉眼彎彎的樣子,不解問:
“找到我的藥引子而已,又不是給你治耳朵,有那么高興嗎?”
“開玩笑!”云琛睜大眼睛,“你是我朋友啊,你集齊藥引,比我自己治耳朵還高興呢!”
炎朗眼神動容,沒有說話。
云琛繼續高興說:“九十九種藥引子,費了好幾年功夫吧?一百步的路,你已經走完九十九步,就差最后一步了呀!只要找到’龍燼‘,你的病就能好了!
炎朗鼻子里輕哼一聲,“哪有那么容易!”
九十九種藥引子,他尋了七年多,還要托云琛那年為給霍乾念尋風灼草、暫住在廣玉蘭洲的福,一下子替他找到了最危險的十幾味藥引子。
尋藥的路固然艱難,可他這一生,四十多年的路,遠比尋藥難多了。
他不是信神的人,但每每經過廟宇時,也總忍不住停下來問一問神佛。
為何如此折磨他?
這世上之人,多如螻蟻,為何偏偏挑他受這非人苦難?
還偏要將他托生到皇族,用最昂貴的刀,日復一日地刺向他。
如今,又將云琛推來他面前,叫這么一個爽快鮮活的人兒撥動他的心弦。
他卻連腦子都不敢越雷池一步,甚至還心甘情愿做棋子,來醫她,蠱惑她。
想到這里,他記起自己來此的使命,便開口:
“我聽說,你們仗已經打完,快要大軍回京了,是嗎?”
“恩,打累了,打夠了。”她簡短回答,礙于軍職,她并不能多說,只高興道:
“所有人都能回家了,可以正常過日子啦!”
炎朗嘴角露出一抹怪異的弧度,又問:
“看來,戰爭結束,你和霍乾念便要成婚,過你們的日子了?”
云琛臉蛋紅起來,害羞地捧住臉:
“應該吧!”
雖然兩人還沒正式復合,但照霍乾念為她兩度千里奔波的架勢,她有種預感:
待大軍會師回朝,一切就都會回到令人幸福的。
她又喝一碗酒,兀自托腮想著霍乾念,并沒有留意到炎朗臉上一閃而過的輕蔑、嘲諷,甚至還帶點同情。
她對炎朗道:“到時候我給你寄喜帖,請你來喝喜酒哦!”
說完這句話,她已經羞得耳朵緋紅,一雙眼睛亮晶晶地望向炎朗,既喜悅,又無比真誠篤定。
炎朗卻避開云琛直白真誠的目光,借喝果子釀轉移視線,淡淡道:
“那你得盡快治好耳朵,否則連婚儀的喜樂聲都聽不見,到時候可別牽錯了丈夫。”
“哈哈,都聽你的,你說怎么治就怎么治。”
“嗯。你手底下的將士既然已經找到蛇膽草,那再只差一樣東西,名為‘陳銀藥罐’,必須是墓里出土且歷經三百年以上的藥罐,那樣煮藥才有效。”
“這……”云琛遲疑了,“煮個藥,還得去盜墓?太不道德了吧?”
“那倒不必。”炎朗說,“黑市應該有賣的,你好好找找就是。”
云琛點點頭,她從前聽不說過,知道黑市是什么地方,正要再問,炎朗卻已岔開話題:
“對了,喜帖就別寄給我了。你知道的,我腿短,身板小,走不了那么遠的路。”
“哈哈哈——”云琛大笑起來,瞬間將什么“陳銀藥罐”“黑市”的拋之腦后。
她拍拍炎朗的肩膀:
“別喪氣!我有預感,你一定能尋到‘龍燼’治病!話說,‘龍燼’到底是什么,真是龍的灰燼?”
“并不是。古人喻‘大蛇’為‘龍’,‘龍燼’就是蛇骨灰的意思,但不是蛇本身,是要它腹中象。”炎朗說著,自顧拿起一塊奶糕啃咬,并不在意地說道:
“陵山有巴蛇,吞象無,三歲而沁其緣骨,剖腹取而燔灼,其骨灰即為‘龍燼’。”
炎朗說完,思緒再次陷入愁苦,滿心想的都是上哪里找這種神話傳說里才有的東西,自己又該怎么渾渾噩噩度過剩下的人生,卻沒注意到云琛的眼睛突然變得賊亮賊亮的。
她猛地起身,一把拉起炎朗,匆匆往里屋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