周心如微微一笑:“不離,但如果你有喜歡的人了,一定要在第一時間告訴我,這是夫妻之間最起碼的尊重,就算有一天我倆沒有走到最后,我也希望咱們離婚后,還能以朋友的身份相處。”陳力陽笑著點頭:“好。”
“對了,有件事我覺得你想的不太對,剛剛你說離婚后,你不會放棄孩子們的撫養權,我知道你是想要對孩子負責到底,承擔一個母親應有的職責。
但孩子們不是物件,他們會說話,有思想,就算咱們真離婚了,關于孩子撫養權歸屬的問題,我覺得應該以孩子的想法為主,他們有選擇的權利。”陳力陽認真道。
他說這些,并不是給周心如上課,只是希望周心如能以孩子們的意愿為主,而不是她來掌控一切。
如果孩子們真的選擇了周心如,他會尊重孩子們的意愿,選擇放手。
聽完陳力陽的話,周心如露出了一絲羞愧的表情:“你說的對,我不能為了心中的責任感,而剝奪了孩子選擇的權利。”
這也是她第一次正視陳力陽,短短的四年,陳力陽就像是脫胎換骨了一般,不僅整個人的氣質變了,就連他的人生觀價值觀都不一樣,整個人從內到外都在發光。
“把話說開了就好,你也是因為在意這群孩子,才會想要把他們撫養在身邊,作為養母你能做到這份上,其實已經很好了。”與周心如認識的這段時間,陳力陽對她的為人也有一定的了解,至少她人不壞,相反還是一個很有責任心的母親。
只是她離開的這四年,讓她太想彌補孩子們缺失的母愛,因此才不愿放棄。
卻忘了,孩子到底需不需要她的母愛,愿不愿意跟著她一起生活。
在現實世界中,夫妻離婚,孩子超過八歲就有選擇跟隨父母的權利了。
更何況老大都已經十五歲了,馬上就成年了。
聊完這個話題,周心如從自已的手提包里抽出一張銀行卡來:“這是這幾年你獨自撫養孩子的費用,一共有兩百萬,密碼我設置的是你生日。”
看著遞過來的銀行卡,陳力陽并沒有接:“他們不僅是你的孩子,也是我的孩子,作為父親我撫養他們不是應該的嗎?這錢你拿回去吧,我不會收的。”
周心如猜到了他會這么說,便解釋道:“你別誤會,我給你錢沒有別的意思,只是覺得我作為孩子的母親,理應在照顧孩子上出一份力,這也是我唯一能彌補的地方了,請你一定要收下我的這份心意。
以后我會和你一起共同承擔起照顧孩子的責任,讓孩子健康快樂的成長。”
聽到周心如這么說,陳力陽又看了一眼她手中的銀行卡,這才伸手接過:“那錢我就收下了,等過完年我再用這筆錢給每個孩子開個賬戶,把錢存進他們的個人賬戶里,等他們成年了再交給他們自行處理。”
對比周心如并沒有拒絕,看著眼前這個處處替孩子們著想的男人,她只覺得自已和他比差太多了。
以前照顧孩子們,她總覺得只要物質上滿足了就足夠了,現在才發現照顧孩子,還可以這么的細致入微,難怪孩子們都那么的喜歡他。
她甚至覺得,如果自已真和他離婚了,孩子們可能會更愿意跟著陳力陽,時間上的陪伴,遠比物質上的滿足要重要的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