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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天后,陸清香和林懷川離婚案在縣城法院正式開庭。
這是本縣城第一樁離婚案件上法庭,自然引起全縣民眾的廣泛關注,都想要在進入法庭當一名觀眾,見證一下這第一遭離婚案,會是如何的審判過程。
陸家申請公開審理,那自然就可以邀請很多人去里面觀看了。
于是,申請進去觀看無關人員,還真是不少啊。
時間還沒到,整個法庭就坐滿了人。
介于法院機關的威嚴,林懷川又沒有找到律師的情況之下,黑著臉走進法庭。
蘇嬌嬌畢竟是上輩子活過的人。
她讓陸清香去法院告林懷川離婚,自然要做足證據了,與此同時,陸遠朝利用了自己人脈給陸清香找了一個律師。
三天內,人證物證很快搜集齊全。
這場官司,陸清香毫無懸疑地必勝。
林婆子夫婦一聽到要把林月月判給陸清香,當時就站起怒聲質問道,“林月月是我林家的種,憑什么給陸清香這個賤貨。不行,我不同意這樣判?!?
法院義正辭嚴地道,“請當事人家屬肅靜。按照我龍國律法,林月月當屬于當事人林懷川和陸清香夫妻共同的孩子,自然是義務和權利共同撫養,但鑒于林懷川作為父親失責,且品德作風有問題,于林月月小朋友的成長不利,故,林月月的撫養權判于母親陸清香。其他人反對無效。”
林家人聽到這個判法,很是不可思議。
“怎么會這樣?林月月明明是林家的種,就該跟著父親,哪有跟著母親的道理?!?
林婆子真是氣瘋了,她怒指著陸清香大罵道,“陸清香,你這個賤人,憑什么搶我們林家的孩子啊?你要走就走,把孩子給我留下?”
陸清香一聽,迅速站了起來,一個巴掌拍了下去,她怒聲道,“你們林家的孩子?王大丫,從月月出生后,你幫忙帶過一回嗎?
你給孩子喂過一口飯嗎?你給孩子買過一件衣服,甚至是一顆糖嗎?不僅是你,你們林家所有人都沒有做過,你現在憑什么說月就是你林家的種?
你們對待孩子的方式,輕則謾罵賠錢貨小把星,重則就是對孩子一頓毒打,不給飯吃,天寒地凍,把孩子關在門外,又在三伏天時,把趕去太陽底下。
以前是我被林懷川哄騙,對孩子不上心不作為,讓孩子跟著我這個母親,受了太多苦太多罪,但現在我清醒過來了,我是絕對不可能把月月讓給你們的。
哦,是啊。你們可是有親生兒子,親孫子的呢。那王大壯王小壯難道你們不要了?”
林家人聽著陸清香的話,顯得很是驚訝。
林小花更是詫異不可思議地大聲道,“陸清香,你竟然敢這么跟我媽說話?”明明以前她是個逆來順受又怯弱好欺負的人啊。
“林小花,我為什么不敢跟你媽這樣說話?”陸清香諷刺地道,“你們還當真以為我還是那個任你們欺負的陸清香。
哼,我告訴你們,當我愛林懷川時,你們確實是我的寶,我尊重你們林家每一個人。
可我不愛林懷川時,別說是你們,就是林懷川,在我眼中就是一坨路邊的糞渣,被踩到了又臭又惡心!”